关于“网站联合会”的相关讨论上周有过,不过我想更深入的思考一些问题,例如藏马所说的能为会员带来何种收获,“网站联合会”设想中是类似于商会的一个组织,或者干脆就是网络商会,只不过这个商会只是建立在网站的基础之上的,但是由于大量非商业网站的存在,所以“网站联合会”并非仅仅是一个商会而已,或者说仅仅将其当作一个商会,是不够的。
 
但是向商会学习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因为网站商业行为,“网站联合会”就不得不在商业行为中做出姿态调整。搜集了一下有关于商会的文章,列几段摘要如下:
“……在外地单打独斗的河南人,相对浙商、闽商、粤商,我们没有群体感、归属感。……上海的豫商们成立了河南商会,在为上海奋斗的河南人搭建了沟通交流的第一座桥梁,通过这座桥,许多豫商第一次找到了回家的感觉。”
 
“……我会广大会员企业,和广东省内民营企业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广泛的乡情乡谊资源,只有充分发挥“以商招商”的职能,吸引更多的广东企业来疆投资发展,不断形成产业西移和规模发展,才会实现双赢多赢和共同做实做大做强。”
 
“浙江异地商会不仅发挥了自我服务作用,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外出经商户同当地政府和群众的紧密联系,使他们在“第二故乡”如鱼得水。……”
商会来源已久,自古就有,各省几乎都有外地经商者的商业行会,这是商业行为的长期交流过程出现的产物,有交流,才有商会。“网站联合会”也会是一个交流下的产物,网站之间要有合作,但是怎样合作、同谁合作,一直以来都是站长(或网站主)困惑的一件事情,最简单的如交换链接,还都有人找我出面撮合,更难说深层次的合作是不是需要有更有力的机构来撮合了,何况还有方式方法、利益协调,如果没有一个“网站联合会”出面牵线搭桥、监督维权,许多事情恐怕都难以成行。这就是“网站联合会”的初衷,很显然一个QQ群做不了这样的事,一两个群主、群管也无法促进网站之间深层次的合作问题。
 
但是建立一个商会并非某一两个人说建就建的,商会章程就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章程之下更要制定很多的合作制度、监督与受监督的协议,其复杂程度堪比一套小型的法律体系,建立过程也许需要2、3年,也许更需要10年之久。但凡事从小做起,首先需要的就是要有专职的从业人员,如果有一个“网站联合会”的业务团队,专业的在线下、线上开展商业交流,为会员之间的商业合作做撮合和协调,恐怕能够为新疆网络界创造不菲的价值。
 
“网站联合会”的雏形其实已经在群内有所体现,但是将其落实成为一个实实在在、有根有据的组织机构,实在是有很多路要走。“网站联合会”意义其一在于交流互动,互通有无,相互合作,另一方面,“网站联合会”还是一个真正民间发起的、由全体网站从业人员说了算的机构,不像互联网协会有那么高的准入门槛,它的个人会员必须是对互联网有贡献的名人,企业会员必须缴纳每年1000元的会费,“网站联合会”必须消除这种壁垒,成为每个拥有网站的企业与个人的真正的归宿地。并且将“新疆网站强强联合群”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商会,也一定是各位群友乐于见到的。
 
也许有一天,把“新疆网站强强联合群”改组成为“新疆网站联合会”并不是一个梦想。想想看,如果“新疆网站强强联合”不但有了自己的办公场所,而且还注册法人、颁布章程,有一个专业的服务团队为每一位网站主服务,会是怎样一种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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